失物招領
1. 遺留物諮詢請洽領取地點。
2. 遺留物品之所有人,請於拾獲日一年內,攜帶身份證正本,親赴領取地點冾詢。
  • 編號
    拾獲日期
    拾獲遺留物
    拾獲地點
    領取地點